羅馬書 13-0 基督徒的行事為人(3)與執政掌權者的關係#
羅 - 13-0 基督徒的行事為人(3)
- 與執政掌權者的關係
(JP 文字組 - 如鷹的生命整理)

天父,感謝讚美你再次帶領我們回到你的話語中,我們願意打開心門領受你的真理,請賜下我們在生活所需要的智慧,讓我們可以彰顯你的榮耀。讓我們把你話語的大能顯明出來,給我們周圍的人帶來幫助。願聖靈引導我們以下的時間,讓尋求你的人都能得著供應。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羅馬書第 13 章第 1-7 節的內容,
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我們分享基督徒的行事為人第三講
從羅馬書第 12 章開始,保羅告訴我們如何把真理應用在生活中。如何活出神的榮耀。這些真理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讓我們的生活充滿屬神的智慧,經歷祂的奇妙恩典。這些真理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與人相處,與人和睦,並且能把福音傳出去,使更多的人經歷基督的恩典。
在我們身邊常常會有人發一些憤青的話語,提示某些黑暗,結果讓我們對執政掌權者失去信心。弟兄姊妹,聖經上從來沒有教導過,你可以敗壞你的國家,我們人都不完全,每個人都有不足之處,如何把基督的愛顯明在不足的人身上,這才是信徒要思想的事情。神告訴我們,要順服那有權柄的,免得自取刑罰。
第 1 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定的。
這裡還是對信徒講的。在上有權柄的,我們需要順服他。聖經上說的特別清楚,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這裡用了雙重否定語句,告訴我們,必須要這樣做。這是屬神的智慧,若有人不順服,必會受虧損。
有人說,如果這個掌權的行公義,我就順服他;如果他做事不義,我就不順服他。在這裡,神說,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定的。不管這個人正義與否,是好是壞,神告訴我們的是,都要去順服他。聖靈希望我們跟他們之間,不起衝突,而是和平共處,讓我們有美好的關係。
所以對於掌權者,我們該順服他們。當然了,也不是無條件的所有的事情都聽他的。比如他要求你放棄信耶穌。這種事情不要順服他。但是生活當中的一些規則,我們還是要聽他們的。雖然有時候我們可能不太理解,那或許只是站的位置不同,看問題的方式不太一樣罷了。所以掌權者的話,我們還是要順服的。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有些人聽不進去這些,非得要做掌權者不認可的事,還自認為是維護真理,持守真道,後果是什麼呢?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你受刑罰的時候,千萬不要說這是神給你的,這是你自找的。因為耶穌基督的話語已經放在這裡,說的非常非常的清楚了。
我們希望我們的國家是安定的。如果沒有安定的環境,你怎麼去上班,怎麼去敬拜神?這一切可能都將失去了。所以神告訴我們的是,要去順服那執政掌權者,不要去抗拒掌權的,而是要聽從他們。
你信主了,神已經赦免你的罪了,你不再是一個罪人了,但如果你拿著刀去殺人,國家的法律照樣要制裁你,這是不一樣的。雖然神已經不按這個罪來懲罰你,但是你跟人之間的關係呢,與掌權者的關係呢?與人要彼此順服。與掌權者要順從他們。
有不少人信錯了,以為神不再紀念我們的罪了,所以就可以想怎麼活就怎麼活了,誰的話也聽不進去了,到了公司也不尊敬上級,也不願意聽掌權者的話。這不是智慧人,也沒有活出基督的榮耀。耶穌在地上傳福音,也是順服當時的掌權者。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他同在。
抗拒掌權者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這裡所說的違背掌權者指的是違背神的旨意所做的事。比如傷害別人,做惡等不好的事情… 如果有人信主了依然做這些事,那麼必自取刑罰。
我們可能也會遇到這些事情,比如一些人明明知道高利息放貸不好,可偏偏去做這個生意,放貸給別人,結果錢打水漂了,他在那裡苦苦地求神,主啊,你為什麼讓我遇到這個惡人哪,趕緊讓他把錢還給我吧!其實你這是在自取刑罰,因為你已經做了一件抗拒掌權者的事情,所以當你自取刑罰的時候,不要去埋怨神,也不要說這是神給你的功課。
對別人有益處,對國有利的事,我們要多做,反之,有害於別人的事,我們要遠離。
我們要成為世人的榜樣,讓世人看到我們造福社會的人,無論到哪裡總是給別人帶來平安,喜樂。祂並沒有給世上造成混亂,而是把生命賜給人,把福音賜給世人。把健康平安賜給了人。耶穌如何,我們在世上也如何。
執政掌權的也是神所命定的,他們都是神所知道的。這個世界能有秩序的運轉是因為神掌管著一切,每天我們看到日出日落,季節按時變化。這些是因為我們的主依然掌管一切,而萬物都順服神的話語而存在。那么世上的國也是如此,律法的存在也是讓人可以有次序的做事,更好的行進。而掌權者就是律法的執行者,目的是讓一切更順暢的進行,而不是混亂的一片。畢竟不是所有的人都信耶穌,所以律法是非常有必要存在的。如果沒有律法約束人,各人任意而行,所有人可能都在混亂之中了。
聖經上曾經有一段時間,以色列百姓就是想怎麼活就怎麼活,那就是士師時代。你會發現,在士師記中,神給以色列百姓設定了方式,讓他們去生活,可是他們不願意,不願意聽從神的,任意而行,結果導致百姓們苦不堪言。
士師記第 17 章 6,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從上面的經文可以看出為什麼在士師時代以色列百姓過得那麼艱難了。假如大家都任意而行,誰也不願意聽誰的,必然一片混亂,毫無秩序。所以今天國有政策、家有規矩,我們是應當去順服的。
神設立這些掌權者。神也知道一切。掌權者的權柄不是去欺負那些善良的人,而是去刑罰那些作惡的人。他做他們該做的,我們做我們當做的,順服即可,剩下的事,我們放在禱告中,我們的主必會垂聽。
但以理書第 5 章 18-21
18 王啊,至高的神曾將國位、大權、榮耀、威嚴賜予你父尼布甲尼撒,19 因神所賜他的大權,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戰兢恐懼。他可以隨意生殺,隨意升降。20 但他心高氣傲,靈也剛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奪去榮耀。21 他被趕出離開世人,他的心變如獸心,與野驢同居,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等他知道至高的神在人的國中掌權,憑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國。
舊約當中有一個王叫尼布甲尼撒,神立他為王,賜給他榮耀,權柄。尼布甲尼撒心高氣傲,任意而為,結果尼布甲尼撒由人心就變成了獸心,就跑到山上去,在那裡居住了七年。
所以弟兄姊妹,請記得,所有的事情都是神在掌權當中。如果確實遇到不行公義的,我們在主面前獻上禱告,我們的主必會實行公義。神讓我們順服這些執政掌權者。其實讓我們相信主仍然掌權。
第 3 節,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這裡保羅告訴我們為人處事的最高法則。那就是行善。當人領受了從神而來的恩典,並且把這祝福活出來,造就別人的時候,世人就看到了我們的善行。這些善行無論在哪裡,無論做什麼都不會傷害別人,而是為別人得益處。因為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了。當我們遵行了耶穌所教導的真理,那活出來的行為必是好行為。
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這是我們在屬靈裡要看到的事實。所有的掌權者都是神的用人。是神使用的。與我們有益處的。這裡的意思是,當我們活出基督的榮耀,行善事時,他們會成為我們的幫助和保護。
但就算是信徒,若是行惡,心裡就當懼怕,因為他們是刑罰作惡的。雖然神不再紀念信徒的罪了,但若是信徒犯罪,世上的律法依然要制裁他。
說一個簡單的例子,我們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們已經有了相關的律法。但若是有一個人信了主,偏偏要喝了之後開車,而且還祷告不讓他被發現。其實這是惡事,是自私的想法,一方面不尊重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不尊重別人的生命。若是被發現了,認罰就可以了。神不喜悅人做這樣的事。
彼得前書的第 2 章 13-14 節,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為了榮耀主而做,為了彰顯基督的愛而行。假如你在公司上班,要順從公司的制度,尊敬上級。無論到了哪個國家,要遵守那個國家的制度,這一點,我們一定要成為世人的榜樣,跟執政掌權者要建立美好的關係。
出埃及記 22 章 28 節,不可毀謗神,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這裡的意思是什麼?故意製造謊言,去抹黑掌權者,這是不可做的事。不可毀謗神,指的是用自己的意思曲解神的意思,讓別人也如此相信。同時,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不能歪曲事實。遇到不公的事,我們可以放在禱告中,看神如何帶領我們。神必會為我們開出路!
提多書的 3 章 1 節,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保羅告訴提摩太,要提醒眾人,這裡 “眾人” 指的是信徒們。信徒們應該順服掌權者、官長,遵他的命令,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最後一句是重點,順服,遵命要做的事不是惡事,不是與人同流合污,乃是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目前這也是很多信徒最缺乏的部分。太多的信徒是能說不能行,常常與人爭論教義的對錯,相互攻擊,有這時間多去做一些對人有益處的善事不是更好嗎?與其爭論愛的定義,不如像耶穌一樣,把神的愛行出來,給出去。
當然了,我們也要為掌權者禱告,讓他們正確去使用他們的權力。要相信所有的權柄都是神給予的,帶著這樣的盼望過每一天,凡事交托,凡事感謝!
本文第 5 節說,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你們必須順服。其實保羅很少用這個詞 “必須… 必須…” 好像跟律法要求一樣,但不是的,前面已經告訴信徒,你可以選擇不順服,今天神也不會去追究你的罪責,但人記得,這人可能會自取刑罰。
掌權的是神的用人,他們是被神所使用的,是對你有益的。想想看,如果你們小區裡面沒有保安,你晚上睡覺能踏實嗎?你可能什麼都丟了,你還不知道呢,那賊隨時可能翻到你家裡面。因為有這些人的存在,所以你的安全有保障,他們做的,是對你有益的事情。一個國有掌權者,也是為了百姓的益處。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今天就算我們在恩典之下,神不再記念你的罪了,但不代表你可以想怎麼對人就怎麼對人,可以目中無人,可以隨意傷害別人,隨意毀謗你的官長,這也是不對的。
你必須要順服的原因是什麼呢?不單是因為刑罰,也就是說,不僅僅是因為害怕刑罰,所以人才去順服他們,也是因為良心,首先信徒知道,掌權者是神所設立的,不順從他們就是不順從神。
良心,決定著一個人的行為。如果一個人整天想着投機倒把,鑽法律的空子,其實是不信神,不相信神可以賜福給他,所以去做一些害人的事情。弟兄姊妹,不勞而獲,一夜暴福的事不要參與。要留心做正經事,神必會賜福給我們,讓我們充足有餘,還可以分給那需要的人。
你遵紀守法,這樣,掌權者也喜歡你,神在這方面也大大賜福給你,這樣不是更好嗎?
第 6 節,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這裡面特別提到納糧的事情,用現在的話就是納稅。這個是應當做的事。我們信徒應當做表率,因為國要運營,需要財政,我們應當納稅。支持他們。掌權者,是為百姓提供正義、保護以及安寧的,所以我們需要去順服他們,需要尊敬他們。
現在確實有這樣的一群人存在,偷稅漏稅,但基督徒不要做這樣的人,我們為了支持我們的國更好的發展,要積極納糧、交稅。這是我們每一個人的義務。教會也是一樣,家庭也是一樣,國也是一樣。
如果你家庭裡面,需要錢怎麼辦?你一定會為家裡的基本的費用留下來點錢來。國家也是一樣的呀,國是由有許多的家庭組起來的,每一個家庭,都需要貢獻我們自己的一份力量,這個國家就有保障,我們也就可以安居樂業了。
創世記,約瑟當了埃及的宰相,他在豐收之年,徵收了百姓五分之一的糧食,比平時要多一些。可能百姓不理解,說,憑什麼這個時候徵收這麼多的糧食呢?實際上他們不知道,豐年過後就是災年,而約瑟正是給他們存留以後的生活保障,約瑟收了這些糧食以後,就把它們分開存在各個庫裡面,後來豐年過去之後,災年就來了,之後很多別的國已經沒有吃的了。
你會發現在豐年的時候,有的百姓並沒有把糧食存下來,可能有的就賣掉了,有的可能就浪費掉了,但是埃及在幹什麼呢?他們在存糧食,存著大量的糧食。到了饑荒之年的時候,這些百姓沒有被餓死。其實任何一個國家都是這樣的,這個國家需要運轉,就一定需要百姓支持,我們理當順服,支持。
教會也是一樣。有些牧師說,現在不需要十一奉獻了,大家隨意即可,十一奉獻早就廢除了,想怎麼就怎麼吧,不用奉獻了(其實信徒們很喜歡聽這樣的話)。其實他忘記了教會跟家庭、跟國是一樣的,是需要正常的運轉,如果弟兄姊妹都不做奉獻,教會就沒辦法繼續了。那么信徒生病了,誰去探望,幫助他們呢?有人有困難了,拿什麼幫助呢?
教會裡服侍人員也是神所設立的,基督是教會的頭,信徒是肢體,但各個肢體要聽從頭的安排,神設立牧者管理教會,信徒若是順服,這間教會就是有次序的,若是大家都不願意聽從牧者的話,那就是亂糟糟的,什麼也做不成了。久而久之,必分之。但若大家彼此順服,教會就必然復興。
家庭裡面也是一樣,丈夫是頭,妻子是身子。妻子順服丈夫。丈夫愛妻子。這一切都是按照神的方式,在正常地運行著,這一切都在神的祝福當中。如果一家的每個人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這個家一定是爭吵不息的。久而久之,必分之。所以基督徒不是想怎麼活就怎麼活,而是要彼此順服,順服是為了我們更蒙福。
正是因為有規矩的存在,當每一個人都順從這些規矩,就像順從神一樣的時候,事情就變得非常的和諧,所以制度是需要有的。就算是恩典之下,神對我們也有要求。因此,我們需要去尊敬那些掌權者;尊敬你們教會的執事,教師,牧師等服侍人員;在家庭裡要尊敬丈夫,使我們在凡事上都蒙福。
第七節說,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人當得的,是指他付出了勞力,應該有所得,就要給人家。
提摩太前書第 5 章 17-18
17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18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 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這些服侍人員所需要的是當給的,那就應當給他,不要讓他們有任何後顧之憂的服侍弟兄姊妹,這不是更好嗎?
馬太福音第 22 章 15-21
15 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16 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什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17 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18 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什麼試探我?19 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 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20 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21 他們說:“是凱撒的。” 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耶穌基督來世上傳福音的時候並沒有違背律法,但是祂在律法之下,仍然能夠彰顯出神的美善,神的慈愛,神的赦免。所以當懼怕別人的,就當懼怕;該恭敬的,就當恭敬。
弟兄姊妹,這就是我們分享的內容,就是讓我們如何與執政掌權者來建立和諧的關係,這給我們的生活是息息相關的。在基督的愛裡學會順服,彰顯基督的愛。
我們一起來禱告:
天父,感謝讚美你藉著這樣的話語安慰我們,引導我們,賜給我們智慧與人相處,你願意我們成為遵紀守法的人。當我們給出去愛,活出善行的時候,世人會因我們而看到基督的榮耀,榮耀歸給我們的天父,在世界上活出耶穌基督的樣式,把基督的愛給出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