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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如何理解行義的才是義人

189 - 如何理解行义的才是义人#

189 - 如何理解行义的才是义人(1)

(JP 文字组 - 永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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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 3 章 1-12 節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的就是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 “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我們先一起來禱告:

天父,我們謝謝祢,祢願意每天將喜樂平安充滿我,感謝祢賜給我們新的一周的開始,讓我在這裡敬拜讚美祢,此刻把我的心獻在祢面前,請祢安撫我,幫助我,更新我,幫助我們在面前都能滿滿得著,引領每個人的心,更新我們,供應我們,奉主耶穌名禱告,阿們!

弟兄姐妹主內平安!

我們分享題目:如何理解行義的才是義人

我們是如何被稱為義人的?因信稱義!可是在本文當中,特別告訴我們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了,行義的才是義人。” 又怎麼理解呢?是不是和我們因信稱義的真理矛盾了?很多人對這節經文不理解,不知道怎樣行義才是義人?今天就給大家解開這個問題。

我們先看第 1 節內容,“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何等” 這個詞,表示驚奇的意思。神給我們的慈愛大到我們只能用驚訝來表示。我們說到了天國以後你會發現,整個天國裡面全是感嘆號!你進去之後不再問問題了,現在我們會有很多問題 “主啊,為什麼,為什麼這事情臨到我,為什麼這不好的問題讓我看見了”,我們會問神很多 “為什麼”,但將來到了天國之後,你不會再問神為什麼,因為全是感嘆號!你說 “原來你是這樣恩待我!原來你是這樣好的一位神!” 全是這樣驚訝的!

在約翰一書裡,約翰告訴我們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我們是不是神的兒女?你怎樣才成為神的兒女的?當你接受耶穌的時候,神稱你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知道為什麼世人敢瞧不起基督徒嗎?因為不認識我們的主!如果他認識我們的主,他會非常謹慎地看待神的兒女,也不會隨便給神的兒女定罪!

我們看第 2 節,非常重要的一節經文,“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聖經真是太有意思了!看你用什麼心態去解釋這段經文,如果你裡面充滿的是律法,如果你對神的救恩不確定的話,這節經文就變得非常危險!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

一些人怎麼解釋這段的呢?沒錯,“你現在已經得救了,已經因信稱義了,你是神的兒女了!將來如何?還不一定呢!將來你能進天國嗎?還不一定呢。

雖然你現在說因信進天國了,但將來如何,你敢說你進去了嗎?

很多人說 “你看聖經怎麼說,將來如何,還未顯明。就是將來的事,誰都不敢說的!你竟然敢說,你進天國了,你太狂妄了,你太驕傲了!”。

但這段經文是這個意思嗎?不是!所以看你從哪個角度去看待這段經文,本來是很好的經文,結果讓一些人解釋說:“你現在得救了,不代表你永遠得救了!將來能不能進天國,不是你說了算!“,

甚至有些人說:“是,進天國這件事,我們說了不算!神說了算!神讓進我才能進,神不讓進,我有什麼辦法啊?”,是不是把責任都推到神那裡去了?

但這段經文的意思到底是什麼呢?“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我們要透過聖經來解釋這段經文,我們可以看到 “現在”,現在你是神的兒女,是強調我們的身份,突出了你是神的兒女,一旦你成為神的兒女了,不能再失去你的救恩!

這段經文又怎麼來解釋呢?

在原文當中,他說 “將來如何,還未顯明”,是一個第一簡單過去式的被動語態。是讓我們今天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我們稱為神兒女的人,有一個巨大的盼望、榮耀的盼望!我們是神的兒女,但是你知道將來你擁有什麼嗎?

你知道你為主做的一點點工,將來你會擁有什麼嗎?神要給你的是豐盛的賞賜!現在你只是神的兒女,但是將來怎樣,你現在還想像不到!你用你最大的想像,也無法想像得到神會給你什麼樣的榮耀!這才是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的意思。你要對未來有一個非常好的盼望!你要知道將來神給我們的是不可言喻的極大地榮耀!

但是有一件事是確定的,當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我們會和耶穌一樣,會擁有祂那樣的形狀!這就是神給我們所命定的榮耀!現在你為一個人禱告,奉耶穌的名,這個人就可以得醫治了!將來的榮耀和這個比起來,這都不算什麼!你覺得耶穌是這樣愛我,等有一天,你不但會看見神是怎樣愛你,你還要親眼看見祂!這是我們今天基督徒要有的盼望:你覺得現在已經很好了,將來神要給你的是更好的!現在倚靠耶穌可以過喜樂的生活,將來你要更喜樂!

今天我們生活帶著肉體,我們是受限制的,你在這裡,就不能在那裡,你不能從樓上直接下去吧,但是將來的時候,我們和耶穌一樣有榮耀的身體,你知道你要承受多麼大的祝福嗎?那個時候,你可以吃,也可以不吃,不會死!你可以享受所有神要賜給你的榮耀!哈利路亞!所以當耶穌基督第二次再來的時候,我們必得見祂的真體!

那個時候,耶穌要來,要改變我們現在身體,祂所帶來的是改變的大能!這是我們最大的盼望!到那個時候,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基督榮耀的身體。如果今天我們有這樣的盼望,我們就會保守自己的心,一直這樣相信!別再讓一些人把你給誤導了!明明是很好的一段經文,非解釋成現在得救,不一定將來能得救!完全跟這個沒有一點關係。所以我們要像耶穌一樣,在世界上生活,但卻不受別人的污染!後面很快就要提到這個問題了。

從第三節開始說,“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這個潔淨不是我們自己去潔淨,是神來潔淨我們。意思是當你確定的知道,今天你是榮耀的、將來我們還有更大的榮耀的時候,你就會跟世人有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因為你知道將來的你要承受什麼樣的祝福!你把涼水給了小子裡最小的一個,神將來不能不讓你得賞賜的!這就是將來的榮耀啊!“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這事情一定會顯明的!

我們看第 4 節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這又是什麼樣的意思呢?在這裡,我想用希臘原文解開這段經文,這裡的 “犯罪” 的,這裡的 “罪”,我們一直都認為是動詞,但希臘語卻是名詞,就是今天本文當中用的 “凡犯罪的”,指的是 “那樣的罪人”,他是不法的人。所有的罪人都是不法的!

“那樣的罪人”,指的是不信耶穌的。那樣的罪人,他們都是違背律法的。中文當中稱為 “違背律法”,但原文是 “不法的人”。反過來也是一樣的,不法的就是罪。

原文是這樣來解釋的,不法就是罪,罪就是不法。中文翻譯成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但這裡 “罪”,指的就是 “罪人”。違背律法就是罪,一定記得,這裡是名詞,名詞是什麼意思呢?今天就是當你接受耶穌的時候,你是罪人還是義人?義人,這是身份。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你今天還犯罪嗎?犯罪。那你就違背律法了,你就死定了!” 如果這樣解釋,後面會越解釋越亂。所以這裡特別給大家講的原因就在這。我們裡面的生命被神改變之後,你的身份就改變了!比如你接受耶穌的時候,讓耶穌住進你的心裡邊,然後聖靈入住在裡面,從此以後你成為了一個義人。義人,是不是不法的人?不是!義人就是義人!就相當於豬和羊的比喻一樣,是兩種不同的生命,當你接受耶穌的時候,你的生命,也就是說你的身份,就是神的兒女。

第 5 節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這節指的是主耶穌第一次在世上传道時,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就除掉了我們的罪。罪在這裡用的是複數詞,指的是我們所有的罪,都被耶穌除掉了!為什麼這裡的罪是複數詞呢?是你一生所有的,不是除掉你一個罪!是所有的罪都被耶穌除掉了!阿門!

耶穌的裡邊沒有罪,所以住在耶穌基督裡的,他也是義人,不是稱為罪人的那個人!所以在這裡,一定記得,“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在耶穌基督裡的,他不願意繼續犯罪,指的是生活方式,這裡指的是一種習慣。

繼續不斷地、願意去犯罪的人,指的是犯罪的生活習慣。當然這個罪,指的不是偶然被過犯所勝。有的人不斷地犯罪,繼續地犯罪,持續地在罪中生活,是聖經裡所說的豬的樣式,你把他洗乾淨了,你一放手他又進去了!他就是願意在罪裡,持續不斷地去生活,聖經上稱之為不法的人是指不認識神,不接受主耶穌的人。

第 6 節說了,“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一定記得:這裡的犯罪,就變成動詞了。這是一個人過持續犯罪的生活方式,是他並不認識耶穌基督。我們再看第六節,“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你還犯罪嗎?一定記得,你現在還會犯罪,千萬不要不敢承認這個事情,說自己無罪了,一點都不犯罪了。

如果有人說,“我哪有罪啊?”。那你離異端可能就一步之遙了。信了耶穌,我們仍然還是會犯罪。但這裡指的,我剛才特別提到的,不是說這一生連一個罪都不犯了。這裡指的是持續生活在罪裡面、繼續不斷願意去犯罪的人,這樣的人他是不認識耶穌的。

但是住在耶穌基督裡邊的,他是不願意持續去犯罪的。這裡經文雖然比較繞口,但很重要。很多人用這節經文去捆綁人,說:“你在基督裡還犯不犯罪?你犯罪,所以你是屬魔鬼的!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嘛!犯罪的,就是屬魔鬼的!”,馬上就把你套到魔鬼那裡去了。

但這裡指的是:持續不斷地願意在罪裡生活的人。有多少基督徒,是為了繼續不斷地犯罪才信主的?如果有這樣的人,他是不認識主的。換句話來講,沒有得救!是不是很簡單啊?

所以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指的是他不會持續地、故意地、願意去犯罪!哈利路亞!“凡犯罪的”,指的是持續不斷地生活在罪裡的人。

有些人,打著信耶穌的旗號,在罪裡生活,比如說說謊、淫亂,這些亂七八糟的罪,一直都在做!只能證明一件事,這個人,還不認識主耶穌。因為他持續地在做這些事。

第七節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很多人不了解上下文,就隨便解釋經文,說你看到了沒有?“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了,行義的才是義人”,所以我說,你們光信耶穌是不夠的,你們還必須有好行為。如果沒有好行為,你還是不得救的。是不是順理成章的?

我們一聽對啊,好有道理啊!聖經上都這麼說了,不要被人誘惑了,不是光信就能得救的,還必須有好行為啊!所以說,行義的才是義人哪!我們是不是又被套進去了?

再問大家一個問題:我們的救恩,跟行為有沒有關係?沒有關係!這裡邊又一次跟行為聯結到一起的時候,我們就需要來想想,是不是哪個地方我解錯了,不是聖經錯了。

第七節,是一個現在式的主動命令語氣,不要讓人繼續不斷地誘惑你們,這裡指的是約翰一書第一章裡所提到的那些內容,“若我們說自己是無罪的,那我們就是說謊的”,第一章裡面指是針對諾斯底主義異端的一段話語,

他們說:我們是無罪的,雖然我們犯罪,但是是肉體在犯罪,我們的靈魂是聖潔的啊!約翰在這裡,對那些人有一個批判:不要被那些諾斯底主義異端的人誘惑了,行義的才是義人!這裡 “行義的才是義人”,不是指我們行義才成為義人!是指誰呢?

又一次用到了那個詞,“繼續、不断行義的那一位”,who? 是指耶穌基督!繼續不斷地行義的,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人,那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裡指的是主耶穌說,千萬別信錯了!使徒約翰告訴我們,你們不要信成諾斯底主義異端了,不要信成別的神了,你要信的是那一位!那一位是持續不斷行義的那一位,那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那持續不斷犯罪的人,是屬魔鬼的生活方式。

第 8 節說:“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這裡再一次提到的是,持續不斷犯罪的,是屬魔鬼的生活方式。你看今天的有些人,持續不斷地犯罪,是不是屬魔鬼的生活方式?那我們是不是這個樣子的?不是!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了罪!後面告訴我們原因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神的兒子是指耶穌基督,當耶穌基督顯現的目的是,為了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就是把過去那個持續不斷犯罪的人的屬魔鬼的生活方式給除掉!因為過去我們是與神為敵的!當耶穌基督來了以後,祂斷去了我們不斷犯罪的這種生活方式。一個人為什麼會持續不斷地犯罪呢?原因很簡單,他還不認識主!

今天當我們用這樣眼光去看身邊人時,你的丈夫或家人,持續不斷地罵人,持續不斷地犯一些罪,原因是什麼?因為他還不認識神!如同羅馬書第五章告訴我們,我們是罪人,所以就會不斷地犯罪。但千萬不要倒過來說:因為我們不斷犯罪,所以我們是罪人。一定不能倒過來說啊。

因為我們是罪人,所以我們會不斷犯罪,最後死去。神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耶穌來了之後,先把你罪人的身份拿走,給你換上義人的身份!你就可以停止犯罪了,是不是很簡單?對我們來說,今天我們看到一個人,他持續不斷地在犯罪,你說不要這個樣子,他還要繼續犯!這是他的生命,他還不認識主而已!要讓他停止不犯罪的方法是什麼?除非他願意接受耶穌,才能停止不斷地去犯罪。

因為不斷犯罪,是屬魔鬼的生活方式。耶穌基督,神的兒子,祂道成肉身,來到這個世界上的目的,正是為了除去魔鬼的作為!因為我們是罪人,所以我們不斷的去犯罪,持續不斷地去犯罪,耶穌基督來了,把義人的身份給你的時候,就能終止繼續不斷犯罪的生活。阿們!

所以耶穌怎麼做這個事情呢?祂道成肉身,為我們的罪死了,目的就是除滅魔鬼的作為,而這個事情,在十字架上耶穌已經成全了。你義人的身份,正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用寶血給你換來的一個義人身份。當你知道你義人身份的時候,你才有能力不去持續不斷地犯罪。

但是你還是會犯罪啊,弟兄姊妹,我們一直用一個詞叫 “持續不斷”,區別就在這,我們基督徒偶然會被過犯所勝,但我們不會持續不斷地去跟世人一樣去犯罪,因為那種生活不是屬神的。

第九節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

很多人就把這段話掐頭去尾,你看看聖經怎麼說的?’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

你犯罪嗎?犯。

那你是從神生的嗎?

這不是很矛盾嗎?你既犯罪,你還是從神生的啊?聖經上說 “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啊。” 所以這裡只有透過原文聖經解開,神的兒女沒有持續犯罪的這個生活的狀態,因為他是從神生的。阿們!從神生的有什麼樣的生命呢?他所擁有的是基督的生命,有聖靈住在他裡面,藉著神的道,已經給了他一個新生命了。所以,他才不願意持續犯罪。

所以這裡面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其實還是一個名詞。請記得,從神生的,就不是罪人;從神生的,一定生不出罪人來。神那裡只能生出來義人。從神生的,就不是罪人,是義人,為什麼呢?因為神的種子,存在他心裡。後面說了,他也不能犯罪,這就變成動詞了。一會兒名詞一會兒動詞,在我們中文看來差不多,但實際上,要記得:你是從神生的,從神生的,是義人而不是罪人。

今天因為神的道,存在於我們的心裡,所以我們不能犯罪。這並不是說,你這輩子都不會犯一個罪了。還是告訴你,你不能繼續持續不斷地犯罪。哈利路亞!為什麼呢?因為你是由神生的!你看到人的兩種狀態了嗎?一個是罪人,他持續不斷地去犯罪,他犯罪了也不覺得心裡有什麼;另外一個是義人,因信被稱義的義人,他不能夠持續不斷地犯罪。這個持續不斷地犯罪,不是你裡面有個渴望,有能力把它抵擋住不犯罪,是神的道存在你心裡邊,所以你不能持續不斷地去犯罪了。

所以這裡原文用的是兩個詞,第一個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是個名詞 hamartia,後面說的 “他也不能【犯罪】”,是個動詞 hamartano。中文看不出來,但原文中的意思是不一樣的。換句話說,神有能力,讓你不會持續地在罪裡生活。

第 10 節說,“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

這段話是很重要的話語!倒過來就可以這樣說,“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你千萬不要拿著一句經文,去套在任何人的頭上,這很危險。因為前面我們講的很專業,卻很重要!

簡單來說,當一個人,他心裡相信耶穌基督的時候,他裡面就擁有了神的生命,而神會對他的生命來負責:我不會讓你在罪裡面持續不斷地生活的! 神給我們這種能力!除非你心裡說:我就是願意犯罪。

所以第十節說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

魔鬼的兒女是行不義的,神的兒女是可以行出義的生活來,這會透過果子來看樹!換句話來講,當你看到一個人,持續不斷地樂意犯罪、行惡的時候,你可以判斷出,他的生命並不是屬神的生命。但你不能因為一個人,曾經犯過一次錯誤,你說 “完了,他肯定不是信主的,他一定是魔鬼的兒女 “,不能這樣判斷!有一些人的生活狀態,是我們能看出來的,他會持續不斷地去犯罪,持續不斷地去作惡!這樣的人,我們可以知道說,這個樹的根出問題了。

今早我聽到一個見證,說有個教會的弟兄,他說他接受恩典了,今天我們不去評判這個人得救與否,我只想告訴你,他的生活狀態是什麼樣的。至今為止,談了很多女朋友了,而且都在同居當中。當教會裡面說,你不要過這樣的生活,這樣的生活對你沒有益處。這個人怎麼說的呢?“神都赦免我的罪了,耶穌都不定我的罪了!你們憑什麼阻止我,我做這事的時候,我心裡有平安啊”。

弟兄姊妹,這種平安正常嗎?有很多人像極端靈恩派的,說你去做一個事時,你就判斷你心裡有沒有平安,如果有平安,那就是從聖靈來的。如果沒有平安,那就不是從聖靈來的。所以他也會來這招啊,說我也接受恩典啊,耶穌太好了,耶穌不定我的罪,所以我和不同的女人同居,我心裡有平安啊。

這種持續不斷地犯罪的生活,我不想說這個人是否得救,我只想說的是,當你看到一個人持續不斷地去犯罪的時候,我們可以判斷出,他裡面並沒有神的生命。因為一個有神生命的人,不會做這樣的事情。

比如聖經中提到的,那些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他們也自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但他們的行為表現出來他們是魔鬼的兒女。對我們來講,不是說自己信耶穌就是得救的人,他必須要裡面有神的生命!我想告訴大家的是,這個人可能剛剛信主時,他的生命沒有辦法及時被神更新,但他不會持續不斷地,比如 3 年、5 年、30 年了,還是和之前是一樣的生活狀態。那可能這個人裡面真的沒有神的生命。

所以說,“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

因為 “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

當一個人擁有基督的生命時,他就能結出義的、行為的果子來,遲早的事。弟兄姊妹,你們想這樣一件事:如果一棵是健康的樹,這個樹會不會按時結果子,就算它長得非常慢,3 年之後能不能結果子?能!

聖經常常用葡萄樹作比喻,你看葡萄樹,前三年可能真的不怎麼結果子,但到了第三年以後呢,就已經開始結果子了。除非這棵樹出現了毛病。如果它是一棵健康的樹,它一定會到時候開始結果子!

而基督徒的生命,也是如此!你說他剛信主,可能行為還沒有被神更新過來,但如果信主 3 年、30 年了,還是那個德性,還是繼續不斷地在犯罪當中,可能這個人裡面沒有神的生命。因為我們知道,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生命,是會讓我們彼此相愛的,是會結出義的果實來的。我們應該明白,義,是神所賜下來的禮物,而並非你努力得來的,也不是靠你的行為所賺取的。

看一段經文,以弗所書 2 章 8-9 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再次強調下,稱義和行為無關,與相信有關!當你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你所成就的救恩時,你就被神稱義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這裡面提到人的信心。

問大家一個問題:信心是不是神所賜的?那就是說,我們得救不得救,是神說了算。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很多人就會這麼說:“主啊,為什麼我不能信你呢?因為你沒有賜給我信心,我怎麼相信你呢?” 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神那裡去了。

“為什麼我禱告不管用呢?你沒給我大的信心嘛!”

這就都成了神的錯了?

這裡面要透過原文聖經才能解開。“這”,這裡面有個很重要的詞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這,“這” 這裡的 “這” 指的是什麼?是我們的信心嗎?“這” 指的就是神所賜下來的白白的救恩,不是出於你求來的,也不是你的行為換來的。是神所賜的!

說的簡單點:我們的救恩,不是你的努力賺取的,是神白白賜下來的禮物!那我們要做什麼事情呢?相信祂!在這裡,人有選擇的權利,就是你可以選擇相信神已經賜下白白救恩,你也可以選擇不相信神已經賜下救恩。人有這樣自由選擇的權利!

不要把所有責任都推給神,說:“你沒有讓我得救,你根本沒有賜給我相信你的心,我又怎麼能相信你呢?”,不要這樣把一切責任都推到神面前,這裡提到的稱義和行為,是沒有關係的!今天是神已經預備好了一切,我們相信祂,你就得著了!

約翰一書 3:11-12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基督徒要不要行出好的行為來?必須有的!如果你持續不斷地在罪中生活,可能你裡面根本就沒有神的生命,你首先裡面要有盼望,說:“主啊,我相信你,我可以活出善的生命來”,這就是行義!

前面剛剛提到說,行義的才是義人,後面又緊接著提到兩個人,一個是該隱,一個是亞伯,這兩個人有什麼區別?首先,他們都是亞當和夏娃所生的兒子。該隱為什麼殺了亞伯呢?聖經中說,因為他自己的行為是惡的!

千萬不要說 “他為什麼殺了他的兄弟亞伯呢?因為他嫉妒!“沒錯,你說的是正確的,可是原因是什麼呢?因為他是惡的!為什麼是惡的呢?那意思是亞當和夏娃生出了一個惡的兒子?這裡面一定要明白,他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他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這裡面都提到了行為,換句話說,該隱在沒有殺掉他兄弟亞伯之前,他的行為就已經是惡的了。為什麼他要謀殺他的兄弟呢?因為他的行為是惡的。兩個人都來到神的面前,亞伯的行為是善的,該隱的行為是惡的。到底他倆做了什麼,分出來一個是善的,一個是惡的?沒錯,獻祭。

在這之前,並沒有說,該隱這個家伙殺人越貨、無無惡不作,所以他是惡的,在這之前沒有記載該隱和亞伯他兩的生活狀態,只是提到一件事情是獻祭生活!原來我們沒有獻祭的話,我們在神面前全都是惡的!但是因為你獻祭了,你就變成善的了,是不是很有意思?

今天你是義人,是因為你獻上了一個正確的祭物:耶穌基督!如果別人沒有獻上,不管他怎樣行善,他還是惡的!能理解了嗎?

為什麼該隱要殺他的弟弟呢?因為他是惡的!如果倒過來說:因為他殺了他弟弟,所以他就是惡的。不對!錯了!他在沒有殺他弟弟之前,他已經是惡的了!

我希望給大家講一下這段故事:

在伊甸園裡有一對男女,亞當和夏娃,你們知道他們犯了罪以後,被神趕出伊甸園了,在趕出去的時候,在這之前,發生了一件事情,他倆都沒穿衣服,看見了自己的羞恥,這時候神用皮子給他倆做了衣服穿上。我個人理解,那個皮子,很有可能是羊!原因是什麼?

聖經的依據是,當上帝用動物的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了之後,就把他們趕出了伊甸園。然後發生了一件事情。創世記 3:24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換句話來講,過去他們都在伊甸園裡生活,後來被趕出去。趕出去後他們還想進去,但現在路口有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從此以後他們跟神之間就隔絕了!但很奇怪的一件事情就發生了,也就是說,獻祭制度從哪裡來的?獻祭制度是誰發明的?就是神在給他倆做衣服的時候,已經告訴他們了獻祭,你們要被我趕出伊甸園,不能在這裡住了,因為你不聽我的話語,所以我跟你之間已經隔絕了,但現在有一種方式,可以讓你和我繼續溝通,那就是獻祭。

你必須獻上動物的血,你要知道這個動物本來是不該死的,但因為你們倆犯罪,所以動物現在替你們死了,就是獻祭制度的原型,神把他倆趕出去後,有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封住入口了,但旁邊就有一個獻祭的制度。如果他們兩個想要透過與神交流的方式,即獻上祭物,然後神悅納他。

所以亞當和夏娃就把這件事情告訴了他們的孩子,這就是為什麼這兩個兒子都會去獻祭的原因。我大概猜想了一下,獻祭的地方就在他們被趕出來的入口的地方,因為他們迫不及待地想回去,他們現在才知道原來那裡的生活才是最好的。

但是現在路被封住了,有基路伯在那裡守著。就像現在來說,你可以想像一個巨大的會幕,裡面是神同在的地方,但現在這個地方被堵住了,被巨大的牆堵住了,上面有發火焰的劍,他們唯一能到的地方,就是在祭壇的面前,獻上祭物,然後跟神進行交流。

在這個過程當中,你獻祭是一定要流血的,神一定和亞當說過這個事情。我想這次亞當不會搞錯了,要不然亞伯也不會獻祭了。所以亞伯在獻祭的時候,就從羊群當中挑出了最好的羊,他已經知道怎麼去獻牛羊了,他知道靠自己不可能被神悅納,因為我父親犯罪,我一生下來就是罪人,所以我怎麼和神交通呢?必須透過獻上羊的血, 所以亞伯做了這個事情,但該隱這個家伙不這樣做。

創世記 4:3 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該隱獻的是什麼?地裡的土產,我們也相信該隱獻的不是最垃圾的土產,一定是最好的,可神為什麼不喜歡呢?我過去問過一些人,有人說我們的神喜歡吃肉,該隱獻的都是土豆白菜,神不喜歡吃這些東西。不是!聖經已經給我們答案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因為該隱所獻的,根本就沒有血,就沒有贖罪祭在那裡,所以他的行為就變成惡的了!換句話講,今天若沒有耶穌基督成為你們的贖罪祭,你們再好的行為在神面前,也是惡的。獻上再好的東西,神也不會悅納,因為你這個人就是個罪人。話說回來,亞伯獻上羊的血之後,他和他的祭物都被神悅納了。

所以亞伯將他羊群當中頭生的獻上了,意味著他必須殺死羔羊,流血了,然後使他的罪被赦免的。所以亞伯的心裡,是一個極其尊重神的公義和聖潔的人,他知道藉著動物的血,他的罪可以被赦免,就是無辜的血代替他有罪的人,一旦血流出來,他知道自己的罪就被赦免了。因為無辜的羔羊已經替我死了!哈利路亞!

到後來的時候,當以色列百姓有了真正的獻祭制度之後,他們也是這個方式,到現在依然沒有改變。所以當一個人,當他來到神面前的時候,他要把雙手放在羊的身上說,我所有的罪都歸到羊的身上,他要把這個羊殺死。祭司把這個羊放在祭壇裡燒掉。起初的時候,獻祭就是這樣模型。直到後來,施洗約翰來的時候,也是這個樣子: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耶穌基督,成了那一個真正的羔羊。

換句話來說,你知道今天你是義人,是因為你獻上了耶穌基督做你的贖罪祭嗎?如果沒有耶穌基督,你仍然在神的面前是惡的!該隱的祭物沒有流血,所以他的行為、還有他自己,都是惡的。因為沒有血的代贖,人所有的義都是污穢不堪的,都是惡的!

根據上下文我們知道,行義,不是靠著自己的力量,而是信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你所成就的一切!而這個,就是行義!凡是信的正確的人,他的心裡面就會被聖靈所感動、所引導,他就會產生出神的愛!

而那些靠自己力量在神面前活著的人,他的心裡只有恨!你看,該隱是不是這樣的一個人,我已經把家裡種的土豆都送給你了,你還不稀罕,你竟然稀罕他!他心裡首先恨神,其次他也恨兄弟亞伯,最後越恨越生氣,直接把兄弟殺了。

所以一個靠自己力量在神面前生活的,生活也是這個樣子。你會發現有很多人,在律法下生活是這樣子,“主啊,我都禱告這麼長時間了,你為什麼還不聽我禱告?你到底還想怎樣?你什麼時候能救我啊?我都信你這麼多年了!”,是不是像大兒子?他在靠自己!

今天我們不是這樣的,我們在恩典之下,不是這樣子。無論你想得醫治,或人際方面,財務方面想有突破,你怎麼辦?主啊,我知道我靠自己不行,但耶穌是我的贖罪祭,因著耶穌,你已經悅納我了!所以,請你翻轉我吧!這就是行義的人,他的生活方式。首先在神面前,跟神有一個正確的關係。但是該隱,雖然說他沒有正確的獻祭,神是不是就一巴掌拍死他了?沒有,神親自來找該隱,因為這個家伙大大地發怒,就變了臉色啊!

創世記 4:6-7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這又是一段讓人很誤解的經文。很多人就會用這個說:“你若行的好,你就被神所悅納。你若行的不好,那罪就會纏上你。你要努力去制服你的罪”,又多麼地有理性啊!所以你們要怎麼辦呢?努力地不犯罪吧!努力地去制服你的罪吧!要天天把你的老我定死,多麼順理成章的事情!

但這段經文不是這個意思,如果神告訴該隱說:“該隱啊,我看你的行為不咋地啊,好好地在我面前表現吧”,該隱說:“該獻的都獻了,你還想怎樣?”,該隱就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了。但神的意思到底是什麼呢?我們也會透過原文來給大家解說問題,神其實是非常溫柔的神,神說:“你為什麼發怒呢?其實應該發怒的是我呀!你不按我的樣式來獻祭,你還發怒呢?”。你會發現,很多時候我們比神還發怒呢,我們比神還厲害呢,就你這樣的人還進天國,我就不信耶穌了!我們比神還神呢!

真正應該發怒的是神,神說 “你若行的好”,是不是該隱行的不好?這裡行的好與行的不好,指的是什麼?沒有正確的獻祭!亞伯之所以行的好,是因為他獻上了頭生的羊,他有贖罪祭!該隱為什麼行的不好?因為他沒有贖罪祭!

你若行的不好,我就一巴掌拍死你嗎?你看神怎麼說的,“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這段經文在原文當中,翻譯有點誤解之處,原文當中的罪和贖罪祭是完全相同的一個詞,神的意思是什麼?“你如果覺得你兄弟的行為好,而你行為不好,當你行為不好的時候,你不應該發怒,你應該把我預備給你的贖罪祭,牽過來獻在我的面前”

“你看,贖罪祭不是一直伏在那個地方,你把它拿過來就好了啊!你只要把它牽過來獻在我面前,你就同樣被我所悅納了。”

世人是不是這個狀態呢?世人靠自己的努力,不斷地去獲取祝福,結果得不著,他們來到神面前的方式,是不是和該隱一樣?你若想獲取我對你的悅納,你只需要把我給你預備好的贖罪祭,拿過來獻在我面前不就可以了嗎?

耶穌基督的救恩有沒有預備好?救恩,耶穌基督的贖罪祭,早已預備好了!祂一直在戀慕著你呢!對一個不信主的人,你告訴他,耶穌基督的救恩一直在等待著你,把祂獻在神面前呢!你只要把祂獻上就可以啦!

你知道什麼時候把祂獻上嗎?很多人是這個時候:“主啊,我承認我是一個罪人,現在我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流出寶血,把我所有的罪都赦免了”,這就是在獻祭,跟亞伯獻的是不是一樣的?裡面有沒有血?

如果你把耶穌獻在神的面前,耶穌就是你的贖罪祭。神就會悅納你。耶穌基督這個贖罪祭一直在戀慕著你。你要制服祂是什麼意思呢?你把祂拿過來獻在神面前!我都給你預備好救恩了,你為什麼不要,要從別的路走呢?如果你從別的路走,你仍然是惡的!你仍然不是行義的人!如果我們是靠著耶穌基督來到神的面前,這就是正確親近神的方式。在神看來,這就是行義的人!

你們是靠著什麼跟神親近的?以弗所書 2 章 13 節,你們從前遠離 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弟兄姊妹,你是在神面前被神稱義的人,也是行義的人,是因為耶穌基督的血,靠著耶穌的血,你跟神已經都親近了。所以基督徒活出好的行為,是非常重要的,但並不是我們今天分享的重點。

今天重點是:行義的才是義人。首先要告訴你,你在神面前有一個正確的跟神的關係,你不是靠著你自己的行為讓神來取悅你,而是因為耶穌基督所以神取悅你。當你明白這個真理之後,你就能活出彼此相愛的生活了!

這就是我們今天分享的重點:** 行義的人,其實就是按著神的正確方式來相信祂的人!** 聖經怎麼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面,正在你心裡面。如果你心裡面真的承認耶穌是你的主,祂在十字架上成為了你的贖罪祭,在祂眼裡,你就是義人!同時,你也可以行出神的義來!

這就是我們所講的,行義的才是義人!這個道離你一點兒都不遠。所以不要努力地靠自己來勝過生活中的問題,那是該隱的方式。你需要像亞伯一樣!你知道,你有一個永遠的贖罪祭,就是耶穌基督。行義不是靠自己的力量,而是信靠神所賜給你的恩典和慈愛!信的對,你就會活的對!當你信的正確,你知道了耶穌怎麼愛你的時候,你就能去愛別人了!哈利路亞!當你知道耶穌不紀念你的罪的時候,你就不去犯罪了。

你們還記得,耶穌對那個犯了奸淫的女人最後說了什麼嗎?“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以後,不要再犯罪了!”,今天當你知道你的義,是信耶穌基督而來的,你就能活出義的行為來!

最後的時候,我們一起在神面前禱告,如果你說你相信了耶穌,但你發現你的問題依然還在,你不相信神每一次都願意來祝福你,這個時候,請你向亞伯一樣,單單來相信神,像亞伯一樣,知道因著獻上的祭物,神已經悅納你了。知道神悅納你是因著耶穌的血,祂的義在你身上,你就嘗試去禱告:

主啊,我知道會垂聽我的禱告,並不是因為我行為好,而是因為耶穌基督的血,耶穌的義在我身上,所以會垂聽我的禱告,會改變更新我,會讓我在生活中活出義人樣式,會活出彼此相愛生活,彼此饒恕生活,彼此服侍生活,活出聖潔生活,因為我知道,我是不同的人,我身上有你的榮耀,在將來為我預備了更大的 榮耀,我為此而感謝你。

大聲禱告吧,把你心裡一切所需要的告訴祂,祂會垂聽你的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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